参考:https://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504/t20250404_3961451.htm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
2025年4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美方做法不符合国际贸易规则,严重损害中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是典型的单边霸凌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
二、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三、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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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司光纤光栅产品原材料—光纤,相位掩模板等产品部分涉及对美进口,预期我司这两款产品的部分规格的价格会在关税实际上调后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特此告知广大客户,请知悉!
感谢广大客户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会尽最大努力避免产品价格上涨,但对于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的原材料上涨,我们无法控制。